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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科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院列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4-20 作者:本站 点击:4次

  为做好2012年度甘肃省科学院院列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突出重点原则。“十二五”时期是全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是着力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科学技术支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攻坚阶段。2012年院列计划项目的申报须紧密围绕全院“十二五” 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通过项目的组织与设计,以期集成攻关,实现突破。
    2. 突出自主创新的原则。对项目所涉及领域,要在进行知识产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出项目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重点支持原始创新性研究和孕育创新成果的前期研究,努力培养和发现优秀人才,培育和扶持创新研究群体。同时鼓励学科交叉,跟踪国内外学术前沿的应用基础研究。
    3. 突出“以人为本”的立项宗旨,重点资助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和原始性创新的应用基础研究。
    4. 鼓励交叉学科研究,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对其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发现进行探索创新的应用基础研究。
    5. 支持具有甘肃特色和研究优势的重点学科所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部分基础研究。
 

    二、申报要求
    2012年院列项目为科研条件建设项目、应用研究与开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者(包括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条件:
    1. 符合该项目对申报者的主体资格方面要求。
    2. 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 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4. 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
    5. 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6. 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7. 具有良好的学术风气及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8. 项目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院列计划项目。
    9. 项目申报应坚持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合理编制预算。
   10. 鼓励我院中青年科技人员申报院列项目。
    (二)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 具有保障项目日常运行服务的专门管理机构,具有符合科技资源特点、有效保障项目运行的决策、咨询、监督机构。
    2. 有一支稳定的人才队伍,设立项目运行服务专门岗位;项目运行管理、技术支撑、共享服务人员比例合理,满足项目运行服务工作需求。
    3. 实物资源具有良好的保存设施和维护条件,信息资源具备相应的信息存储和网络运行条件;具备开放共享服务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研究实验开放条件。
    4. 申请单位重视科研条件项目建设工作,能与相关业务有效衔接,具有符合项目工作特点有关保障措施。
    5. 有完善的财务管理规程。
    6. 已取得必须的建设资质。
    (三)应用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条件:
    1. 甘肃省科学院应用研究与开发项目主要为四类: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和软科学研究。
    2. 申请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我院中长期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能充分发挥我院的学科优势。
    3. 项目的定位要注重全院各学科的优势互补,发挥专业优势,鼓励联合攻关;同时鼓励以我院学科为主体,与其他院所机构的联合。
    4. 项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重点领域的研究方向,对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给予充分的支持。
    (四)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2012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2. 申请项目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
    3. 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良好的工作信誉或科研资信,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程序
    1. 项目申报需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统一报科研开发处受理。
    2. 科研开发处受理后,组织专家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评估;评估报告应对申报项目给出可行、不可行或需作复议的明确结论意见。对论证结论“需作复议”的项目,申报者应对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然后将修改完善后的论证报告送科研开发处进行复审。
    3. 对通过论证评估的项目,科研开发处报送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将以发文的形式给予批复,并根据管理公开制度在相关范围发布列入计划公告。
    4. 列入计划公告后,科研开发处通知计划承担者依据批准的文件填写任务合同书,任务合同书的文本由科研开发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统一设计,经签约各方共同审核后,与承担单位签订手续。
 

    五、申报受理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于2012年5月11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叁份报院科研开发处。

    联 系 人:郑伟丽  李  珊
    联系电话:0931- 8625617   861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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