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院各项事业迎来新发展机遇的关键之年,全院科技计划(研究开发类项目、产业化项目、院列人才项目以及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将以“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为要求,以“目标导向、需求导向”为原则,定向择优,进一步激发全院科技创新主体活力,促进我院科技项目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揽,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紧扣甘肃省重大需求,以优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改善科研生态环境、鼓励人才协作互补、强化合作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科普建设、提升基础研究质量为突破口,着力提升全院科技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和科技服务能力。
二、支持方向
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赋予我院的相关职能,注重调研,强化顶层设计,力求项目符合实际,持续发力。
(一)我省“十大生态产业”相关项目。围绕我省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先进制造、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数据信息、军民融合十大生态产业相关内容,重点结合与我院特色优势专业相关的科技研发成果和方向,积极创新,进一步开展技术瓶颈攻关项目,实现实质性的科技创新转移转化。
(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项目。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提高生物多样性;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保护生态,涵养水源;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等内容,在认真调研相关同类项目的基础上,寻找突破口,创新特色项目。
(三)“乡村振兴”战略相关项目。以202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为指导,认真解读梳理,提炼与本单位特色优势专业相关的申报项目。
三、申报类型
(一)研究开发类项目
1. 重大专项项目
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瞄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按照需求导向原则,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的堵点和梗阻,成为支撑全院科研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增长极。
重大专项项目择优遴选,项目经费分年度拨付。
2. 重点研发项目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域创新布局,强化多学科特色和综合性优势,集中力量开展产学研联合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点研发项目,着力解决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重点研发项目择优遴选,项目经费分年度拨付。
重大专项项目、重点研发项目必须进行前期调研和论证,做好顶层设计,成熟一个资助一个。并鼓励支持由我院牵头,积极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的联合攻关。合作单位应以中科院、各高校、地方科技部门、企业以及院内各部门为主。
3. 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
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研究工作。旨在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和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青年基金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2021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青年基金项目择优遴选,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聚焦我省特色产业优势领域的科学问题,组织开展具有较大突破预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前景明确的学科研究,并支持项目负责人已完结相关研究项目的拓展研究,提升基础理论研究能力。
优秀青年基金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2021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必须承担过院青年科技创新基金(已完成)。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择优遴选,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4. 与中科院合作专项项目
系指经院科研开发处与中科院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协议后,为推进我院科研人员研究水平、提高研究格局而执行的合作专项项目。
与中科院合作专项项目择优遴选,项目经费分年度拨付。
(二)产业化项目
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以我院研发项目为依托,重点支持现有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且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前景的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择优遴选,成熟一个资助一个,项目经费按任务计划拨付。鼓励院属单位与中科院、各高校、地方科技部门、企业等单位深入合作。
2.示范技术推广类项目
通过我院已有的创新技术,着力解决社会公益领域的示范工程问题,使更多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千家万户,起到科技对社会发展的支撑和示范作用,产生重大的社会效益。
示范推广类项目择优遴选,成熟一个资助一个,项目经费按任务计划拨付。鼓励院属单位与中科院、各高校、地方科技部门、企业等单位深入合作。
3.科学普及项目
旨在提升我院科普职能,增强我院社会影响力,并以此推动我院与地方相关部门、各相关行业的交流合作,具有社会公益性特征。
科学普及项目择优遴选或定向委托,项目经费分年度拨付。
(三)院列人才项目
1. 创新团队项目
重点支持我院重点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团队应为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在省内外相关领域已取得一定影响,并具备发展潜力的创新研发团队;团队负责人须具备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课题和科技研发项目的能力,团队依托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工作条件或科研基础。
创新团队项目支持对象应重点考察团队前期科技研发成果,择优遴选,项目经费分年度拨付。
创新团队项目必须进行前期调研和论证,做好顶层设计,成熟一个资助一个。鼓励各单位积极引进省内外优秀人才团队进行合作提升,合作单位应以中科院、各高校、地方科技部门、企业以及院内各部门为主。
2. “科苑英才”访问学者项目
重点支持培养我院在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发展方面急需紧缺人才。访问学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在科研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技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科苑英才”访问学者项目支持对象重点考察前期科技研发成果,择优遴选,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资助支持任务性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基本运行和维修维护项目。
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重点考察前期资助成效,初次资助的项目重点考察是否通过建设需求,加快我院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院持续创新能力。资助金额根据实际需求论证支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社会效益考核验收指标。如有合作方的,合作双方必须签署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中各方任务分工、执行进度、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必须清晰划分。合作协议须签章清晰,随申报书一起上报。
(二)项目申报前,项目申请人应提交申报项目的核心内容与关键技术查重查新报告,避免一题多报或重复资助。但属于已完成项目的研究拓展项目可以免于提交查重查新报告。
(三)承担逾期未结院列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承担2项在研项目的负责人(第1名),或者参与3项在研项目的参与人(非第1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在项目组织和遴选中关注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的科研诚信,突出项目负责人的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于不符合诚信要求的项目不得组织推荐。
(五)同类项目原则上只能承担1项。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科技创新及能力建设专项计划类别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4月15日,如有设备采购,需在申报书内写清设备采购清单。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项目申报需经所在单位评审盖章后,将电子版与纸质版统一报送各项目主管处室。
(二)各项目主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科研开发处 (李 珊 0931-8619337)
产业处 (王 博 0931-8624187)
财务资产管理处 (王雪梅 0931-8618509)
人事教育处 (李向前 0931-8635846)
甘肃省科学院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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