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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4-20 作者:本站 点击:2次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12〕6号)要求,2012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一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坚持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的基本思路,围绕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和推进农村科技创新,突出成果落县、企业主体和产业引导,强化企业与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对接,强化项目对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引导,强化项目对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提升,加快转化一批集成配套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农业科技成果,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

二、重点领域

1.种业。

动植物新品种,种子及种苗规模化繁育、质量检测技术,种质资源评价、利用、保护技术及产品,畜禽、水产新品种快速扩繁技术,动物胚胎高效生产及移植配套技术等。

2.种植、养殖。

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与安全技术及产品,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等。

3.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储藏与物流。

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特色鲜活农产品冷链技术与集成配套设备等。

4.农用物资。

生物型杀(抗)菌、杀(抗)虫、除草、灭鼠、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技术及产品,新型高效低毒农药,生态环保地膜,新型环保肥料、栽培基质的生产技术与产品等。

5.农机装备及农业设施。

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栽培技术装备,施肥、施药、节水灌溉及秸秆还田等技术装备,农作物收获、加工设备,农产品产后减损、精选分级和节能仓储技术与装备,畜禽和水产规模化养殖技术装备,适合山区特色的小型化农机具以及饲料加工技术装备等。

6.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基于“三网融合”的农村信息服务技术与产品,农业生产智能决策、管理、监测、控制及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田间信息获取、决策处方及精准作业技术与产品,面向农村科技推广、培训和服务的信息技术与产品等。

7.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

农林剩余物能源转化与资源化再利用技术,生物质能源回收储运、预处理技术及设备,生物质燃料制备、高效利用技术与设备,大中型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农村节能技术与产品,生物基材料开发技术及设备等。

8.林木资源培育及林产加工。

林、草、竹藤资源高效培育技术,林木资源利用技术及产品,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及产品,人工林木(竹)材改性处理技术与产品,林化产品加工技术及产品等。

9.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

重要水源区、湿地、退化草地植被恢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草)与荒漠化治理,农田水利、农作物高效节水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农村饮用水安全与节水新技术及设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及垃圾、畜禽粪便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等。

10.动植物疫病防控及防灾减灾。

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兽药、兽医器械生产及产品质量监测等技术与产品,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应急处理技术及配套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重大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及农业气候脆弱性评估技术与产品等。

三、申报工作

1.申报组织

请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组织推荐本地区、本系统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初审后将项目申报材料及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2.申报要求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支持额度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项目可延长至3-4年。2012年度甘肃推荐指标为20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不少于12项。

(2)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成立1年以上,注册资金须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申请项目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研发机构须具有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3)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均须由企业牵头,一般项目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鼓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由企业牵头的项目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

(4)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积极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企业、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具有法人资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优先支持农村科技创业效果好、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带动面宽、产业特色鲜明、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干旱半干旱地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等相关项目及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改善农村民生,对农业科技创业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成果。

(5)不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不属于《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6)已撤销(并)科技局(委)的县(市)所属的科研院所、企业等申报的项目暂缓审议,待探新的渠道。

(7)组织推荐重大项目的单位请提前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进行衔接。

3.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可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报须知见农业科技成果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通知公告栏。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成果证明、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企业章程等)。

4.截止日期

请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2012年3月20日前将项目汇总后推荐,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省财政厅农业处。

四、联系人与电话:

甘肃省科技厅农村处:郭清毅 0931-8821779

甘肃省财政厅农业处:高 莹 0931-8891321

附件: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 见http://www.gsstc.gov.cn/News_Notice/detail.php?n_no=174136&dir=/新闻公告/通知公告